鄂尔多斯市东方民族艺术团有限公司 简称:(东方民族艺术团) 成立于2010/1/5,法定代表人为 李杨,注册资本为 1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60269945964XB,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22号,所属行业为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,经营范围包含:许可经营项目:无 一般经营项目:歌舞演出。演出服装设计、制作、销售,演出器材销售、租赁。鄂尔多斯市东方民族艺术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0471-3260225、邮箱:2390171206@qq.com【东方民族艺术团】 https://m.qiyeku.cn/5161644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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