鸿洋(辽宁)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简称:(鸿洋(辽宁)雕塑艺术) 成立于2019/8/13,法定代表人为 姜洋,注册资本为 5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12MA0YW4C34G,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盘西街17号(17号商业)4F-08号M-401,所属行业为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,经营范围包含:雕塑设计、制作;安装工程、地基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弱电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仿古建筑工程、园林景观工程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、建筑工程、幕墙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亮化工程、房屋拆除工程、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、施工;图文设计、制作;企业形象设计;建筑材料、文化用品、日用百货、机械设备及配件、工艺美术作品、石材、木制品、电子产品、电子元器件、电线电缆、金属制品、音响设备、照明器材、消防器材、亮化产品、玩具销售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;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;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;文艺创作服务;工程勘察设计;企业营销策划;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辅设备、电子产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;计算机系统集成;网络综合布线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。鸿洋(辽宁)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18740091210、邮箱:2912018394@qq.com【鸿洋(辽宁)雕塑艺术】 https://m.qiyeku.cn/5867730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