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阳市明洋有机塑料有限公司 简称:(明洋有机塑料) 成立于2001/11/22,法定代表人为 张伟民,注册资本为 10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1817325186579,企业地址位于丹阳市丹北镇后巷高桥,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,经营范围包含:有机塑料制品、灯具、车辆部件的制造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丹阳市明洋有机塑料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0511-86308699、邮箱:mingyang654321@126.com【明洋有机塑料】 https://m.qiyeku.cn/5947529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