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泰县溪园春园林经营部 简称:(溪园春园林经营部) 成立于2013/2/20,法定代表人为 张春生,注册资本为 5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62506227543XE,企业地址位于长泰县武安镇京元村岺头1号,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,经营范围包含:绿化苗木、花卉种植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长泰县溪园春园林经营部公司电话:13850598343、邮箱:-【溪园春园林经营部】 https://m.qiyeku.cn/7508322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