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苑县东方钻井有限公司 简称:(东方钻井) 成立于2002/4/9,法定代表人为 潘春生,注册资本为 12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60876813564XL,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白团乡南营村,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,经营范围包含:钻井;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;土石方工程施工;钻机维修;建筑劳务分包;机械设备租赁;钻机配件销售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,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)。。清苑县东方钻井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13703286585、邮箱:-【东方钻井】 https://m.qiyeku.cn/7567983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