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河县飞鹏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简称:(飞鹏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) 成立于2016/12/27,法定代表人为 刘金录,注册资本为 5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3230524MA1965N349,企业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大通河乡,所属行业为农业,经营范围包含:谷物、豆类种植(不含种子生产经营);提供本社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;组织销售成员种植的农作物。。饶河县飞鹏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电话:15246875678、邮箱:15146906418@qq.com【飞鹏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】 https://m.qiyeku.cn/7581750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