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十五工程处 简称:(工程总公司第十五工程处) 成立于2011/8/5,法定代表人为 吕志强,注册资本为 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4025812112198,企业地址位于长治市长安街85号,所属行业为机动车、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,经营范围包含:在公司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相关劳力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***。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十五工程处公司电话:0355-2259518、邮箱:864036950@qq.com【工程总公司第十五工程处】 https://m.qiyeku.cn/7663274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