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隆丰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简称:(隆丰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) 成立于2007/1/31,法定代表人为 张孝民,注册资本为 5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1303798453294P,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69号(金融大厦)908,所属行业为机动车、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,经营范围包含:审查企业会计报表,出具审计报告;验证企业资本,出具验资报告;办理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,出具有关报告;从事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;承办会计咨询、会计服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。辽宁隆丰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公司电话:0421-2722333、邮箱:851131461@qq.com【隆丰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】 https://m.qiyeku.cn/7665512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