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溪市明山区高峪劳动服务公司 简称:(明山区高峪劳动服务公司) 成立于1985/5/16,法定代表人为 闫绍华,注册资本为 14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011987045XL,企业地址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孤山街,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,经营范围包含:对所属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;机电修理、家用电器修理、房屋出租及设备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。本溪市明山区高峪劳动服务公司公司电话:0414-44837036、邮箱:417579637@qq.com【明山区高峪劳动服务公司】 https://m.qiyeku.cn/8211751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