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金坛区金飞液化气有限公司 简称:(金坛区金飞液化气) 成立于2000-11-21,法定代表人为 包琰黎,注册资本为 5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137855812110,企业地址位于常州市金坛区社头集镇社兴东路38号,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,经营范围包含:燃气经营(限《燃气经营许可证》核定范围);液化石油气充装;钢瓶灶具的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常州市金坛区金飞液化气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0519-82711295、邮箱:1599231061@qq.com【金坛区金飞液化气】 https://m.qiyeku.cn/906214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