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环保税按照重点监控(排污)纳税人和非重点监控(排污)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。 所谓重点监控(排污)纳税人,指火电、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、煤炭、冶金、建材、采矿、化工、石化、制药、轻工(酿造、造纸、发酵、制糖、植物油加工)、纺织、制革等14个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其他排污行业的重点监控 >> 查看更多
手机:15718476532
地址:南山区南山路99号
电子邮箱:2080760794@qq.com
网址:https://hgfgffgg.qiyeku.cn